【律师档案】
中共党员,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,法学功底扎实。曾任广东省检察机关检察官,拥有近20年法律专业工作经验。现任广东国智(东莞)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党支部书记,领衔打造了在珠三角地区颇具影响力的专业律师团队。
【从检察精英到律所领军人】
刘国光律师曾在广东检察机关工作10年,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批捕与公诉工作,深谙司法机关的运作模式和办案政策。2013年,他正式转型为专职律师,迄今已办理刑事、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近千宗,拥有200+家顾问单位。
在执业模式上,刘国光律师擅长融合客户的商业需求和法律需求,为客户提供构思精巧、贴切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,“急客户之所急、想客户之所想、求客户之所求”。
【执业领域】
企业合规、政企法律顾问、刑事辩护、房地产与建设工程、企业重组并购、执行与财产处置、多元化争议解决。此外,在知识产权、婚姻继承、劳动纠纷、合同纠纷、房产纠纷、债权债务、交通事故、医疗纠纷等领域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。
【社会职务】
• 东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
• 东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莞城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委员
• 东莞市人大代表立法小组副组长
• 广东省律协“两代表一委员”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
• 东莞市律师协会理事
• 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
•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
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
• 东莞市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库成员
• 广东省法学会企业合规研究会常务理事
• 东莞市工商联(总商会)法律顾问
• 东莞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副会长/法律顾问
• 东莞国际商会副会长
【立法建言与参政议政】
作为东莞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,刘国光律师围绕社会治理、法治建设、经济发展等重大议题深入调研、积极献言:
• 2023年,《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建议》被评为优秀代表建议。
• 2024年,《关于进一步支持东莞仲裁委员会高质量发展 助力提升我市法治化水平的建议》被评为优秀代表建议。
• 2025年,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空抛物防治管理的建议》被评为优秀代表建议。
• 2025年,就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交专门建议。
• 2026年,聚焦文明建设与人才服务深度融合、育儿支持体系建设等民生议题。
【经典案例】
• 陈某堆非法经营案:向检察院提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的法律意见,被采纳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。
• 余某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: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意见,被采纳并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• 王某过失致人死亡案:检察院采纳不起诉意见,依法不予起诉。
• 邹某贩卖毒品案:将检察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罪成功变更为非法持有毒品罪,获大幅从轻处罚。
• 何某非法持有毒品案:原可能判处死刑,经有效辩护后成功变更罪名、大幅减少毒品数量,保住当事人性命。
1、陈某堆非法经营案,向检察院提出建议公安机关撤案的法律意见,检察院采纳意见并作出建议公安机关予以撤案决定,公安机关最终作出撤案决定,成功将其释放。
2、陈某林涉嫌污染环境认定为情节较轻微不予批准逮捕。
3、杨某涉嫌抢夺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。
4、余某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,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,检察院采纳意见并作出不起诉决定,成功将其释放。
5、王某过失致人死亡案,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,检察院采纳意见并作出不起诉决定,成功将其释放。
6、陈某勇盗窃案,成功将公安机关盗窃的定性改变为职务侵占,并后在法院判决时获得了有期徒刑最轻6个月的最大幅度的从轻处罚。
7、刘某娣、赖某辉走私普通货物案,说服检察机关充分采纳了辩护意见,成功将个人走私犯罪改变定性为单位走私犯罪以及认定了自首情节。
8、骆某走私普通货物案,成功将个人走私犯罪改变定性为单位走私犯罪,并判处缓刑。
9、李某山盗窃案,成功认定了自首的重要情节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。
10、岑某磊危险驾驶案,法院充分采纳了符合判处缓刑的辩护意见,成功被判处缓刑。
11、钟某青贪污案,成功认定了从犯、自首的重要量刑情节,并被判处缓刑。
12、张某栋、蔡某勇、欧阳某苑等14人电信诈骗犯罪团伙,均成功认定了犯罪未遂、从犯的重要情节,改变了检察院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,从而均获得了较大程度的从轻处罚。
13、邹某贩卖毒品案,成功将检察机关的指控贩卖毒品定罪为非法持有毒品定罪,并获得了大幅度的从轻处罚。
14、彭某卿运输毒品,成功认定为从犯,并获得了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。
15、李某琼受贿、利用影响力受贿案,法院充分采纳了关于从犯、自首、立功的辩护意见,并获得了最大幅度的减轻处罚。
16、何某非法持有毒品案,原本可能判处死刑,经有效辩护后,成功改变了定性(罪名)和大幅度减少了毒品数量,获得了较大幅度的减轻处罚,保住了性命。
17、庄某等人制造毒品案,涉案毒品约60千克,庄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。代理二审后,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,成功认定了从犯的重要量刑情节,从而成功改判为死缓,保住了性命。
18、在多起刑事案件中,作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,为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。如在徐某诈骗案中,为被害人追回损失一百多万元;在吴某合同诈骗案中,为被害人追回损失几百万元;在李某寻衅滋事案中,为被害人取得赔偿,并获得被告人当庭悔罪道歉……